欢迎访问:williamhill官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信息公开
  •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296号
  • 0710-3590071
  • 0710-3590071
  • zfxy@hbuas.edu.cn
首 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
湖北文理学院关于印发《2020 年教师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6 11:19:05  来源:   点击次数:

校政发人〔2020 4
湖北文理学院关于印发
2020 年教师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湖北文理学院 2020 年教师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
1 14

湖北文理学院 2020 年教师岗位聘用实施方案为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做好教师聘用工作,全面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激发教师活力,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岗位设与聘用管理办法》(校政发人〔2019 7 号)和《湖北文理学院 2020 年教师岗位设实施方案》(校政发人〔201931 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深化教育改革和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围绕学校的战略规划与发展目标,通过加强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推进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用人制度改革,合理配人才资源,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实施分类管理,强化岗位聘用,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建立科学定岗、按需设、职责明确、分类管理、依法聘用、绩效考核的人事管理制度;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三、基本原则
1.
坚持按岗聘用、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岗位分类、分级聘用,强化岗位意识,完善人才聘用机制,实现人尽其才,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2.
坚持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通过建立聘用合同管理制度,实行定期聘用,合约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严格按合同进行管理和聘期考核。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布全校各级各类岗位、方案,严格工作程序,坚持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4.
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认真听取多方意见,坚持科学论证,充分考虑学校现状,做好政策衔接,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实现岗位聘用工作的平稳推进。
四、组织机构
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此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
1.
领导小组下设教师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负责全校教师岗位的聘用评议工作。
主 任: 丁世学
常务副主任: 刘伦钊
副主任:王为一 汪 云
成 员:王 奎 王中任 王成勇 王悦洲 方成慧 马长勇 刘天娥 李 峥 常开起 李定清何晓红 屈少华 苏顺强 梁 英 吴 钊 张 樊 周建修
2.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师岗位聘用的组织实施工作。
3.
各教学单位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为成员的聘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含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方案制定及其组织实施工作;由学工处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成立辅导员(含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专职教师、就业指导教师)等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4.
学校岗位设聘用监督与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对教师岗位聘用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聘用工作中教职工的投诉和申诉。
五、聘用范围
学校正式在职在岗的教师,含现聘任在管理岗位的教师。
六、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爱国守法,敬业爱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
3.
具有承担相应岗位的基本能力素质,能够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相应岗位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学校和单位组织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管理和公益等活动。
4.
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
(二)各级岗位资格条件
1.
二级岗位
二级岗位的选聘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原取得二级岗位任职资格且聘期考核合格、能够胜任岗位要求者,可以续聘二级岗位。
2.
三级岗位
三级岗位的选聘按《湖北文理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选聘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发人[2019]30 号)执行。原取得三级岗位任职资格且聘期考核合格、能够胜任岗位要求者,可以续聘三级岗位,聘期与学校教师岗位聘期保持一致。
3.
四级岗位
具有正高级任职资格且考核合格、能够胜任岗位要求者,可以申报四级岗位。
4.
五级至七级岗位
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原则上受聘副高级岗位满 6 年或六级岗位满 3 年可申报五级岗位;受聘副高岗位满 3 年可申报六级岗位;具有副高任职资格且考核合格、能够胜任岗位要求者,可以申报七级岗位。
5.
八级至十级岗位
完成教学科研等任务,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工作,工作效果良好,原则上受聘中级岗位满 6 年、博士后且已受聘中级岗位、博士学位且受聘中级岗位满 3 年或九级岗位满 3 年可申报八级岗位;受聘中级岗位满 3 年或博士学位且已受聘中级岗位可申报九级岗位;具有中级任职资格且考核合格、能够胜任岗位要求者,可以申报十级岗位。
6.
十一级至十三级岗位
受聘初级岗位满 3 年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已受聘初级岗位满 1 年可申报十一级岗位;具有初级任职资格且考核合格、能够胜任岗位要求者,可以申报十二级岗位。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学科特点、目标任务和岗位职数等情况,结合实际在以上各级岗位资格条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确定各级岗位的申报资格条件,报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聘期岗位职责与任务
(一)二级岗位
1.
正确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具有科学性、前瞻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先进水平;负责或指导所在学科的学术团队建设规划,并构建一支国内先进的学术团队;承担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任务;带领团队开展高层次学术研究和学生交流,取得高水平成果,在国内外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负责或指导本学科平台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
2.
系统承担 1 门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突出,教学评价优秀;组织开展教学建设与改革,承担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教育工作;指导开展学术创新活动。
3.
完成学校额定的教学科研工作业绩,并取得以下学术业绩之一:获批主持或完成 1 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级教学建设项目;获得 1 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获得 1 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一);发表 ESI 期刊论文和首次入选 ESI 高被引论文的数量达到 3 篇以上,或发表 5 SCI SSCI A&HCI 收录期刊论文,或年均发表不少于 2 ESI 期刊论文或 SCI SSCIA&HCI 收录期刊论文或 EI 收录期刊、 CSCD CSSCI 核心库期刊论文(艺术作品);出版 1 部国家出版基金项目资助的学术著作或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库的学术著作;获批国家级科研平台(申报负责人中排名第一)或省部级科研平台(申报负责人中排名第一),或硕士点学科带头人(申报负责人中排名第一),或已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为优秀(科研
平台负责人);转让 1 项以上科技成果,到账总金额达到 100
元以上; 1 项智库成果被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省
部级以上部门采纳并形成文件。
4.
为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咨询、指导等服务,促进本学科(方向)科技成果转化。
(二)三级岗位
1.
跟踪本学科发展方向,积极参与所在学科的学术团队建设并发挥重要作用;承担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任务;积极参与制定本学科和本专业建设规划,在平台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为提高本学科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发挥重要作用;积极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指导研究生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

2.系统承担 1 门及以上专业课、学科基础课及研究生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突出,教学评价优秀;组织开展教学建设与改革,承担助教和新进教师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本科生和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活动。
3.
完成学校额定的教学科研工作业绩,并取得以下学术业绩之一:获批主持或完成 1 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国家级教学建设项目;获得 1 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二);获得1 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第一);主持建设 1 门省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发表ESI 期刊论文和首次入选 ESI 高被引论文的数量达到 2 篇以上,或发表 3 SCI SSCI A&HCI 收录期刊论文,或年均发表不少于 1 ESI 期刊论文或 SCI SSCI A&HCI 收录期刊论文或 EI收录期刊、 CSCD CSSCI 核心库期刊论文(艺术作品);出版 1部国家出版基金项目资助的学术著作或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库的学术著作;获批国家级科研平台(申报负责人中排名前二)或省部级科研平台(申报负责人中排名前二),或硕士点学科带头人(申报负责人中排名第一),或已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为良好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转让 1
项以上科技成果,且到账总金额达到 50 万元以上; 1 项智库成果被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并形成文件。
4.
为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咨询、指导等服务,促进本学科(方向)科技成果转化。
(三)四级岗位
1.
了解本学科发展方向,积极参与所在学科的学术团队建设并发挥重要作用;承担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任务;在学科专业建设、平台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为提高本学科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发挥重要作用;积极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
2.
系统承担 1 门及以上专业课、学科基础课及研究生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突出,教学评价优秀;积极开展教学建设与改革,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教学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承担助教和新进教师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本科生和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活动。
3.
完成学校额定的教学科研工作业绩,并取得以下学术业绩之一:获批主持或完成 1 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省部级教学建设项目;获得 1 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七,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获得1 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主持建设 1 门省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 1 篇论文首次入选 ESI 高被引论文,或发表 1 ESI 期刊论文或 SCI SSCI A&HCI 收录期刊论文,或发表 2 EI 收录期刊、 CSCD CSSCI 核心库期刊论文(艺术作品);出版 1 部国家出版基金项目资助的学术著作或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库的学术著作;获批国家级科研平台(申报负责人中排名前三),或省部级科研平台(申报负责人中排名第一),或硕士点学科带头人(申报负责人中排名第一),或已有省部级以上
科研平台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为合格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转让 1 项以上科技成果,到账总金额达到 30 万元以上; 1 项智库成果被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4.
为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咨询、指导等服务,促进本学科(方向)科技成果转化。
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额定的各级各类岗位教学科研工作业绩要求,参照四级及以上岗位聘期职责与任务,制定五级及以下教师岗位的聘期职责与任务。聘期职责与任务应明确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质和量的具体要求,并报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八、聘用程序
1.
工作部署。学校印发文件,召开工作布会;各教学单位成立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岗位竞聘工作。
2.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各教学单位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学校确定的岗位数,编制本单位各类竞聘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聘期职责与任务,并报送学校聘用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3.
公布岗位及条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各单位教师岗位数和竞聘岗位说明书等。召开动员大会。
4.
个人申请。符合聘用条件的各类人员,由本人填写《湖北文理学院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同时提供任职资格或条件的有关材料,一并交至应聘岗位所属单位聘用工作小组。
5.
资格审查。各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和个人材料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下同)。
6.
小组评议。各聘用工作小组对公示无异议应聘人员进行评议,确定四级及以上推荐学校评议和五级及以下拟聘的人员名单,其中三级及以上岗位人选需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将评议结果和个人材料一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7
.结果复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和拟聘人选进行复核,其中三级及以上岗位人选的复核由校学术委员会负责。
8.
评审委员会评议。聘用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和对拟聘人选进行审定,并公示结果。
9.
学校审定。领导小组审议并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其中三级及以上岗位人选报学校常委会审定,学校下文确认岗位聘用人选。
10.
签订协议。学校根据聘用权限与聘用人员签订岗位聘用
合同,竞聘人员上岗。
九、岗位聘用
1.
本次教师岗位聘用涉及到的任职和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 2019 12 31 日。
2.
本次教师岗位聘用受聘人员实行聘期考核制,聘期为 3年。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待遇发放、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
3.
现有在编人员数量和结构比例超过学校核准的岗位数和结构比例的教学单位,今后应通过自然减员、转岗、调出和低聘等方式,达到规定的岗位数和结构比例;对人员数量和结构尚未达到学校核准的岗位数和结构比例的教学单位,通过人才引进和教师提高逐步达到要求。
4.
原已聘相应等级,近三年完成了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基本工作任务,经考核合格的教师,原则上不予以低聘;对近三年未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基本工作任务的教师,在本次聘用时,可暂聘到本职级最低等级,对本次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将给予低聘或转岗等处理;原则上近三年无教学事故者,方可申报上一级岗位等级;非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原则上不能晋升本层级最高等级岗位;原则上岗位等级晋升应遵循逐级晋升原则。
5.
对本次聘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聘期至退休时间为止。
6.
已被聘任在管理岗位的教师,应参与相应学科教学单位的教师岗位竞聘,未聘用在教师岗位的,不再享受教师相关待遇。
7.
平级转评职称人员的同层级岗位受聘年限可连续计算。
8.
对出国人员、进修学习、挂职等人员,由所在单位通知本人参加岗位竞聘。在学校批准的期限内保留其岗位,逾期未归者不保留其岗位。
9.
各类各级教师空缺岗位通过校内晋升和校外招聘两种方式补充,其中新晋升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聘用到新晋层级岗位的最低等级。
10.
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新入职教师,按下列办法暂定岗位等级: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的暂定为九级岗位;有博士学位的暂定为十级岗位;有硕士学位的暂定为十二级岗位;大学本科毕业生一年见习期后暂定为十二级岗位。
十、工作要求
1.
岗位设工作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学校改革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稳步实施,要认真分析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状况,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做好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教师岗位设与聘用工作顺利进行。
2.
各级聘用组织和各单位在岗位设和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或给予纪律处分。
3.
各单位在聘用工作中,应根据不同岗位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及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各类岗位基本职责、聘用条件等基本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细化本单位具体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在制定方案和实施时应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充分发挥本单位聘用组织和专家教授的作用。
4.
人员聘用实行回避制度。拟聘人员凡与受聘单位负责人或聘用工作组织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予以回避。亲属关系标准:直系亲属及其配偶,二代以内的旁系亲属及其配偶。
附件: 1.湖北文理学院岗位说明书
2.
湖北文理学院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
3.2020
年岗位聘用(教师)申请

(审稿人:)
官方微信
williamhill官网
微信号
  •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296号
  • 统一服务热线:0710-3590071
  • 传真:0710-3590071
  • 邮箱:zfxy@hbuas.edu.cn

CopyRight 2016-2018     版权所有:williamhill官网 - williamhill中文欢迎您 鄂ICP备08009311号